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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CEN修改FBAR报告报送规则

字号 2016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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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FinCEN发布通告,修订《外国银行与金融账户报告》(FBAR)的报送规则,包括三方面:第一,取消报送人在拥有逾25个账户条件下报送的规定,改为所有美国公民只要拥有海外银行与金融账户就必须填报;第二,取消对账户无财务利益但拥有签名权的法人机构管理层和雇员需报送的规定,仅要求法人机构所有者报送;第三,要求保留上述对账户拥有签名权的法人机构的管理层和雇员名单,以便在需要时可随时向FinCE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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