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申请表

 

日 期:

一、申请者总管理机构的情况
1.银行名称:
2.总部注册地、注册时间:
3.申请前三年末总资产(万美元、折算汇率):
4.申请前三年税前、税后利润(万美元、折算汇率):
5.申请前三年税前、税后利润(万美元):
其中:一级资产:
  附属资本:
  资本充足率
6.申请者最近综合评级(穆迪、标准普尔等):
 国内、国际总资产、一级资本排名(银行家等)
7.董事长和总经理姓名:
8.主要股东:
二、代表机构情况
1.申请设立代表机构名称:
2.申请设立代表机构城市:
3.代表处工作范围:
4.首席代表姓名(详细材料附后):

 

     首席代表签字:
        日 期:

5.代表外其他成员      
姓名: 职务:
6.其他:     
注:
  1.本表所称代表处指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并从事咨询、联络、市场调查等非经营性活动的派出机构。
  2.申请者应按照客观、诚实、准确的原则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并对所填各项内容负责。
  3.申请表各项应全部用中英文对照填写。
  4.首席代表详细资料包括由董事长或总经理(行长)签署的申请信及授权书;首席代表简历;首席代表的身份证明;首席代表的学历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