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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的汇率制度和外汇制度

字号 文章来源: 2008-07-16 15: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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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印度尼西亚的汇率制度

印度尼西亚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印度尼西亚中央银行(BI)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干预以防止汇率过度波动。

二、印度尼西亚的汇率管理

(一)汇率管理的目标

BI致力于推动货币汇率由外汇市场的供求决定,使之有益于涉及贸易、投资和国际支付等的外汇流动。

(二)汇率管理的方式

为保持汇率的相对稳定,BI会在汇率异常波动时在外汇市场开展冲销式的干预。

(三)汇率管理的决策和执行机构

根据1999年5月颁布的《外汇流动与汇率制度法》(the Act concerning the Foreign Exchange Flow and Exchange RateSystem)第三章第五条规定及后附的说明,印度尼西亚的汇率制度由BI在认真、精确评估研究后向政府提出建议,由政府决定并以总统令(Presidential Decree)的形式对外公布。 BI在汇率制度的框架内具体执行有关汇率政策,包括印尼盾的重估升值或贬值、公布每日汇率、决定干预区间、印尼盾的汇率走势及执行干预措施。

三、印度尼西亚的外汇制度

(一)外汇管理的法律依据

印度尼西亚外汇管理的法律依据包括1999年5月颁布实施的《印度尼西亚银行法》、《外汇流动与汇率制度法》以及BI随后出台的一系列外汇管理条例和通知。

(二)外汇管理的执行机构

BI具体负责印度尼西亚的外汇管理工作,委派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辅助开展有关工作。

(三)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

根据《外汇流动与汇率制度法》第二章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印度尼西亚的居民可以自由拥有和使用外汇,BI有权要求外汇流动活动的参与方报告有关交易信息和数据,居民应当根据规定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向BI提交信息和数据,内容至少包括交易的金额、类型、目的、参与双方情况等。

根据BI于1999年10月出台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流动监测条例》(BIRegulation concerning Monitoring of Foreign Exchange Flows of  Banks andNon-Bank Financial Institutions),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当完整、真实、及时地向BI报告其自身或客户开展的外汇交易信息和数据,具体包括月度交易报告(Transaction Report)和半年度头寸报告(Position Report),需要在交易发生或半年度结束后的次月内完成。如果报告的数据信息不完整、不真实或有延误,将面临罚款、罚金甚至吊销经营执照等处罚。

根据BI于2002年4月出台的《非金融机构公司外汇支付监测条例》BIRegulation concerning Monitoring of Foreign Exchange Payments by Non-FinancialInstitution Companies),总资产或年销售额不少于1000亿印尼盾的公司应当完整、准确、及时地向BI报告未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NBFI)开展的外汇支付有关信息和数据,具体包括月度交易报告和半年度头寸报告,前者需要在交易发生后的次月内完成,后者需要在半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内完成。如果报告的数据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有延误,将面临罚款、罚金甚至吊销执照等处罚。

资料来源:印度尼西亚中央银行网站www.bi.g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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