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表   网站地图    无障碍浏览 English Version
| 我的位置:国际司 > 国际司 > 国际金融信息 > 国别信息 > 印度尼西亚
高级搜索

印度尼西亚的货币制度和货币政策

字号 文章来源: 2008-07-11 02:00:0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印度尼西亚的货币制度

(一)印度尼西亚的中央银行

印度尼西亚的中央银行是印度尼西亚银行(Bank Indonesia,简称BI),是根据1999年5月17日颁布生效的《印度尼西亚银行法》(Act concerning Bank Indonesia)设立的,该法律于2004重新修订。BI的单一目标是实现并维持币值稳定。为实现该目标,BI承担着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推动支付体系建设、监管银行体系、发行货币、制定汇率政策、管理外汇储备和充当最后贷款人等重要职责。

根据《印度尼西亚银行法》第二章第四款第二条,作为独立的国家机构,BI在履行有关货币当局职责时拥有完全的自主权,不受政府和其他部门的干涉(除该法律明确的其他事项)。BI应每季度、每年度(或根据要求)向众议院(DPR)和政府报告其货币当局职责执行的进展情况及未来的政策计划,每年度需向众议院提交预算报告,并接受国家审计署(BPK)的审计、随后向公众公布,同时还须每周通过政府公报公开资产负债表。

BI的资本金不少于2万亿印尼盾,每年操作盈余的30%留作特别储备,剩下的部分留作一般储备,以使资本金和一般储备的合计数不少于总货币负债的10%。

BI由董事会负责管理,成员包括行长(担任主席)、一名高级副行长(担任副主席)和若干名(四到七名)副行长。行长和高级副行长由总统提名并经众议院同意后任命,其他副行长由行长推荐、由总统提名并经众议院同意后任命,任期都为5年,最多可任两届。董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商议决定货币事务的总体政策,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评估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

BI总部设在首都雅加达,内设货币政策、银行监管、支付体系和内部管理四大部门,下设经济研究和货币政策部、经济和货币统计部、货币管理部、储备管理部、国际事务部、银行研究和管理部、银行执照和信息部、银行监管一部、银行监管二部、银行监管三部、信贷农村银行和中小企业(SME)部、伊斯兰银行(Shariah Banking)部、银行检查特别小组、货币流通部、会计和支付体系部、物流和保安部、信息技术部、人力资源部、内部财务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内审部等多个部门。BI在全国范围内设有37个分支机构,并在伦敦、纽约、新加坡和东京设有办事处。

(二)印度尼西亚的货币

印度尼西亚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单位为盾(Rupiah)。其中纸币的面值共有八种:100、500、1000、5000、10000、20000、50000、100000盾;铸币的面值有十种:1、2、5、10、25、50、100、200、500、1000盾。

二、印度尼西亚的货币政策

(一)货币政策目标

自2000年起,印度尼西亚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货币政策框架,选取的指标为剔除政府管制价格和收入政策影响的CPI。每年的通胀目标是由BI和政府有关部门通过谅解备忘录(MoU)的形式联合制定的,通常先由BI在5月份前向有关部门提交通胀目标建议、再由各方商议确定并由政府发布。在最终目标确定后,BI通过调整操作目标—BI利率,影响流动性供给,努力实现事前制定的通胀目标。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需要修改目标,也是由BI先提出修正意见。

(二)货币政策的决定

印度尼西亚的货币政策是由BI的董事会决定的,通常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讨论货币政策,如遇特殊情况,也会在董事会的月度会议上做出决定,主要是确定BI利率是否需要调整及调整幅度(25个基点的整数倍)。

董事会通过构建计量经济模型、分析政策反应函数等确定与实现通胀目标相适应的BI利率水平参考值,密切关注通胀预期、经济增长、货币供给、经济和金融部门的发展状况等经济指标的变动,同时收集宏观或微观问卷调查结果、重大经济事件、专家观点、风险和不确定性评估、经济和货币政策研究成果等各类信息以辅助决策。

BI注重货币政策的透明度管理,及时向公众公布和解释通胀目标的制定、货币政策框架、已经和即将要实施的政策措施、董事会货币政策会议议程等信息,同时在董事会季度会议后通过媒体、记者会等形式阐释货币政策决定及原因、定期发布货币政策报告或通货膨胀报告,经常与经济界、学术界的专家保持沟通。

(三)货币政策的实施

根据《印度尼西亚银行法》第四章第十款第一条,BI可以采用但不限于以下方式来实施货币政策:开展公开市场操作(OMO)、设定贴现利率、设定法定准备金要求及监管信贷或融资等。

1、公开市场操作

BI通过开展公开市场操作,影响金融体系的流动性,进而改变利率水平。通常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在货币市场出售央行票据(Bank Indonesia Certificates, SBI),每周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利率,引导市场走势;二是进行货币干预,采取措施直接改变流动性和利率水平,调节货币市场环境。

2、法定准备金要求

BI要求银行按照存款负债的一定比例提取现金准备并缴存设在中央银行的账户,作为法定准备金。BI通过提高或降低缴存比例来调节货币供给。目前,该比例为5%。

3、常备融资便利

BI在银行面临短期流动性问题时,可以提供贷款或融资。贷款的最长期限为90天,银行需提供流动性好、质量高、至少与贷款金额等值的资产作为抵押。

资料来源:印度尼西亚中央银行网站www.bi.go.id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