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罚决字【2024】15-20号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

备注

1

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

银罚决字〔2024〕15号

1.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

2.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57.251903万元,罚款3606.755709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12月27日

五年

2

吴某敏(时任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固收业务部主要负责人)

银罚决字〔2024〕16号

对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1.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

2.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警告,罚款52.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12月27日

五年

3

金某凡(时任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固收项目组负责人)

银罚决字〔2024〕17号

对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

警告,罚款2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12月27日

五年

4

唐某(时任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银罚决字〔2024〕18号

对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

警告,罚款1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12月27日

五年

5

董某菁(时任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合规部经理)

银罚决字〔2024〕19号

对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

警告,罚款1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12月27日

五年

6

曹某(时任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

银罚决字〔2024〕20号

对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罚款2.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12月27日

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