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5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1日

李亚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建议收悉,经商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金融服务触角延伸问题

  金融机构网点或服务点是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建设的重要载体。2023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提出“银行业持续巩固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工作目标。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普惠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点建设,着力扩大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

  (一)完善政策框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打造农村金融服务点。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相继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银发〔2021〕171号)、《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银发〔2023〕97号)、《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银发〔2024〕136号),鼓励金融机构优化普惠金融服务点布局,扩大对偏远农村、山区等区域的金融服务半径,推动金融与快递物流、电商销售、公共服务平台等合作共建,形成资金流、物流、商流、信息流“四流合一”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二)加强督促指导,推动金融机构持续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点建设。聚焦偏远县乡村和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加快网点布局、提升服务质效。同时,抓好“乡、村”两级渠道建设,引导金融机构优化物理网点布局,合理布设自助银行设备、智能终端,加强移动互联网金融服务,增强流动服务频度。目前,已实现银行保险机构县域全覆盖和金融服务乡村全覆盖。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点建设,加强数字化场景运营能力,提升对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便利度。

  二、关于加强农村信息数据统筹力度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农村地区涉农数据平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强化科技手段运用,赋能乡村数据治理,助力农业产业链数字化转型。

  (一)推进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围绕以信息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探索数字农村可持续发展模式。2024年,中央网信办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探索不同区域条件下数字乡村发展路径和方法,以期到2026年底,实现涉农数据资源共享互通,乡村数字化应用场景持续涌现等工作目标。

  (二)实施金融赋能乡村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其中,实施金融赋能乡村治理专项行动,推动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领域数字一体化平台,整合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农业生产经营、农村社会管理等涉农信息,集成支付业务、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功能,打造金融“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应用场景。同时,推动涉农金融产品、服务渠道、业务流程数字化升级,提升农村金融承载力和农民金融服务可得性。

  (三)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对接机制。聚焦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发展,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形成“企业自主填报、地方逐级推荐、司局审核入库、部委联合推送”的模式,实现在线进行项目汇集,定期分批推介金融机构。截至2024年二季度末,累计储备项目8.19万个、投资总额3.14万亿元,已获得贷款授信的项目7.32万个、授信规模5771.13亿元,已实现贷款用信的项目6.94万个、用信规模2827.17亿元,支持项目包括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智慧农业等领域。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推进涉农数据资源的共享运用,加强对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的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深入开展金融赋能乡村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农业农村重点领域的融资支持,强化农业农村发展的数据要素保障。

  三、关于加强农村个人征信系统建设问题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中国人民银行高度重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强化部门协作,加强涉农信用信息的整合运用,着力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

  (一)推进涉农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三信”评定工作。中国人民银行不断拓展涉农信用信息平台信息采集覆盖面,逐步纳入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相关信息。同时,大力推动“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定和创建工作,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对于信用评价良好的主体,支持金融机构给予贷款政策倾斜,带动更多农村经营主体诚实守信。截至2024年二季度末,全国共建设涉农信用信息系统118个,评定信用户1.24亿个,信用村32.28万个,信用乡(镇)1.46万个。

  (二)优化提升征信服务“三农”质效。中国人民银行一方面持续优化央行基础征信服务,充分发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在共享信用信息、公示担保信息、盘活应收账款等方面的功能,为包括涉农领域的各类经营主体融资提供优质高效的征信服务。其中,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累计收录11.6亿自然人和1.3亿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基本实现了涉农经营主体信贷信息全覆盖,查询信用报告成为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的必要环节。另一方面,支持市场化征信机构提供涉农征信服务,合规采集注册登记、生产经营、合同履约等信息,提供信用评分、反欺诈、决策支持等产品,助力涉农主体精准融资。

  (三)多措并举提升对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能力。中国人民银行持续完善金融支持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政策,强化金融政策引导,督促金融机构完善资源配置、考核激励、尽职免责等内部政策安排,加强涉农信用信息和科技手段运用,优化风险评估机制,为更多经营稳健、信用良好的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用贷款支持,着力提升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可得性,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为提升银企村民对接的精准性,农业农村部推进信贷直通车常态化服务,打造“主体直报需求、农担公司担保、银行信贷需求”的直通车服务模式,开展信贷直通车“乡村行”活动,推动服务范围实现乡村两级全覆盖。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涉农信用信息平台的信息覆盖面和服务水平,引导金融机构强化涉农信用信息运用,促进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加大对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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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