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73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0日

李文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连锁经营模式的中型企业纳入与小微企业融资利率同等优惠范畴的建议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现答复如下:

  中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居民就业的重要载体。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创新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快推动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一是强化宏观信贷政策指导。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从货币政策、财税激励、监管考核、资本市场、配套机制等方面,督促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2020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20〕120号文),从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改革完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等七个方面提出30条政策措施。2021—2022年,先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银发〔2021〕176号文)、《关于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的通知》(银发〔2022〕117号文),督促金融机构持续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完善尽职免责等政策安排,强化科技手段运用,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截至2023年6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7.7万亿元,同比增长26.1%;普惠小微授信户数5935万户,同比增长13.3%;6月新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68%,较上年同期下降64个基点。

  二是创新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2020年,为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资金周转压力,中国人民银行创新推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工具,2020年至2021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对16万亿元贷款本息实施延期,其中支持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13.1万亿元;累计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10.3万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阶段性还本付息压力,缓解了企业因抵押品短缺导致的融资难问题。2022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将延期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看,按照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一定比例提供激励资金。2023年6月,将工具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末并进行优化调整,鼓励持续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投放。截至2023年6月末,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累计提供激励资金398亿元,支持地方法人银行累计增加普惠小微贷款2.2万亿元,积极满足小微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三是精准支持受疫情影响行业和经营主体。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台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支持餐饮、零售、文化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服务业领域纾困发展。4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出台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23条措施,指导金融机构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遇困难人群存续个人住房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予以支持。联合商务部抓好促进餐饮业恢复发展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做好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鼓励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11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银发〔2022〕252号文),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企业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四是拓宽企业多元融资渠道。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简称“支持工具”),为民营企业发债融资提供支持。截至2022年末,支持工具累计为132家民营企业发行的2153亿元债券提供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截至2023年6月末,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累计发行超过2万亿元。中国证监会持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行上市、再融资。截至2023年6月底,北交所共有169家中小微企业上市,占比超八成;新三板中有中小微挂牌企业6016家,占比超九成。沪深两市中小微企业首次公开发行 1410家,获得融资10139亿元,融资额度占比分别达到28%、21%。

  关于把连锁经营模式的中型企业纳入与小微企业融资利率同等优惠范畴的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已经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特点,对批发业、零售业作出专门划分。而且,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持续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引导商业银行不断完善服务定价机制,优化审批模型和风控技术,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走势,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客群特征、资信水平、资金运营成本、服务模式等因素后,合理确定授信条件和贷款利率水平,不作行政性要求。近年来,包含中型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呈现显著下降态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监测数据,2023年6月份,当月新发放的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95%,比上年同期低21个基点;其中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3.93%、4.40%、4.51%,中型企业贷款利率低于平均水平以及小型、微型企业利率。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精准有力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审批机制与服务,强化科技赋能,实现普惠信贷类产品精准投放,有效满足各类小微企业的多元化融资需求。

  感谢您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访问中国人民银行门户网站(www.pbc.gov.cn),了解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工作动态及金融领域的相关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