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0日
张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绿色金融全面均衡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推进绿色金融发展问题
(一)高质量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17年起,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推动形成良性竞争的有利局面,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示范带头作用,积累了许多典型案例和可复制推广的经验。目前,五省八地试验区已顺利结项,试验成果获得国务院肯定。中国人民银行已启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升级扩容工作。
(二)推进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印发《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发改环资〔2019〕293号文),厘清产业边界,明确绿色项目标准,为发展绿色金融提供了有力支撑。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国内统一、国际接轨、清晰可执行”的原则,推进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现已正式发布5项标准,其它19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取得阶段性进展。原银保监会印发《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银保监办发〔2022〕103号文),明确绿色保险统计标准。中国证监会发布《碳金融产品》金融行业标准,助力金融机构识别、运用和管理碳金融相关产品。
(三)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自2018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展绿色金融评价,提升金融机构拓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动力。2021年创设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助力科学有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目前,碳减排支持工具已延续实施至2024年末,并将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的金融机构范围,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延续实施至2023年末。原中国银保监会建立健全绿色监管指引、统计标准和考核评价制度,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发展绿色金融。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统筹推进绿色金融发展,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加快绿色金融标准研制和推广运用,综合运用好各类政策工具,加大对绿色低碳领域的金融支持,着力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
二、关于发展壮大绿色金融资本市场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支持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发展。目前,我国已形成包括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在内的多层次绿色金融市场,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市场规模均居世界前列。
金融监管总局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发展绿色信托、绿色租赁,有序拓展绿色消费信贷业务,开发气候友好型绿色金融产品,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市场化融资模式。
中国证监会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企业通过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发展,不断丰富和发展绿色金融产品,鼓励基金管理人开发涵盖环保、低碳、新能源等绿色主题的公募基金,推动开发绿色指数化等创新产品,引导要素资源更多配置到绿色低碳领域。积极支持清洁低碳能源项目纳入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范围,目前已注册4只绿色能源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合计募集资金156.5亿元。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不断探索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效路径,推动规范开展碳资产质押贷款等碳金融服务,着力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
三、关于搭建碳信息数据基础平台问题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统筹构建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规则,形成数据基础制度的顶层设计。
生态环境部印发《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文)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环办综合〔2021〕32号文),进一步细化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内容,规范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指导和帮助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稳步推进环境信息披露,为绿色金融发展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发债主体提高环境信息披露覆盖面和披露质量。牵头建立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注重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开展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碳核算工作,有效降低环境信息披露和管理成本。
中国证监会不断强化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要求,2023年以来,共有2500多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其为减少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和效果,家数占比首次超过50%。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健全环境信息披露制度,逐步完善金融机构碳核算标准,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聚集,助力科学有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
四、关于完善碳交易市场和配套机制建设问题
生态环境部推动建设并运行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支持全国碳市场于2021年7月顺利启动上线交易,主要覆盖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12月,牵头印发《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2021〕27号文),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探索差异化的投融资模式、组织形式、服务方式和管理制度,为促进地方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金融监管总局围绕全国碳市场建设,引导银行保险机构为碳市场和交易主体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方案,稳妥有序发展碳金融产品。鼓励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有序探索开展包括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贷款、碳保险等碳金融服务。
中国证监会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共批复中信证券、国泰君安等8家证券公司在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参与碳排放权交易。2022年5月,交易所债券市场推出低碳转型公司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耗能行业企业节能降碳转型。2022年12月,广州期货交易所首个品种工业硅期货及期权上市,助力完善工业硅价格形成机制,服务光伏新能源产业更好利用期货市场管理风险,维护产业链韧性和安全。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碳交易市场和配套机制建设,加强碳金融产品研发和运用,充分发挥金融在碳市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
2023年10月1日